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即日起,珲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珲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合发布通告,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废弃车辆(僵尸车)清理整治行动。
此次清理整治区域包括城区内所有道路、消防通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公共区域、公共绿地(含公园广场)、公交站点、商圈、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周边等公共区域。重点整治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人行步道、绿地等公共资源乱停乱放、外观破旧、轮胎干瘪、灰尘遍布、号牌缺失、无人使用、无人维护及车内堆放杂物、变异为“广告车”“工具车”“售货车”等特征的机动车(含两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车等)和非机动车。
据了解,2025年11月10日至12月31日为集中清理期。其中,11月15日前,清理区域内废弃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应自行移除车辆,需继续使用的,要清洁、修复、补齐号牌并移至合法场地;11月30日前,将对无法通知或通知后逾期未清理的废弃车辆(僵尸车)依法进行拖移;拖移至集中停放区的,拼装、报废车辆将被强制报废,涉嫌违法犯罪的废弃车辆将移交公安机关,对无法联系车主的废弃车辆,公告后将被依法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