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珲春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
珲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强,副主任董永利、吕玉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俞林,市人民法院院长朴香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泉,市监委相关负责人,市政府相关组成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市人大各专委会及常委会各委办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勇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珲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管理条例>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珲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珲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情况报告》《珲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书面听取审议了《珲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吉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决议>情况的报告》《珲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专题报告》《珲春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市政府落实<延边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域体验区提升行动方案>情况的视察报告》《珲春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我市乡村振兴和兴边富民情况的视察报告》《珲春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我市人参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