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供热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吉林省城市供热条例》等有关规定,珲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5年6月3日发布了《关于〈珲春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第一次公告”),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了意见。
在第一次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我们收到社会各界反馈的意见建议2条。经认真研究,采纳了其中1条合理意见,并据此对《珲春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
为进一步提高规章修订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就修改完善后的《珲春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15天,自2025年7月11日起至2025年7月25日止。
二、反馈意见方式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电子邮箱:hczjgrrqb@163.com
联系电话:7561020
附件:
1.《珲春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拟修订内容
2.《珲春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2025年7月11日修改完善版)
珲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