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内林农群众权益,促进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协调发展,根据《东北虎豹国家公园集体林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试行)》(虎豹局字〔2025〕10号)文件精神,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发布《珲春市东北虎豹国家公园集体林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试行)》与《珲春市东北虎豹国家公园集体林生态保护补偿实施细则》。现对实施方案与实施细则内容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征求时间:2025年6月3日-2025年6月18日
意见受理邮箱:hcslyj4226@163.com
附件:1.珲春市东北虎豹国家公园集体林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试行)
2.珲春市东北虎豹国家公园集体林生态保护补偿实施细则
珲春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