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十六届珲春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完成进驻。市委各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分别召开进驻动员会。
根据珲春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巡察机构对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员会、市委宣传部、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市民宗局、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林业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矿区离退休人员管理中心、诚鑫公司、示范区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共14个部门开展常规巡察。其中,对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开展州、市联动巡察。
本轮巡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市委巡察组要突出监督重点,紧扣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深入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及省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深入查找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本轮巡察是州市上下联动巡察,根据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所涉及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下一级主要负责人的问题举报,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根据要求,市委各巡察组要牢牢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深入贯彻落实政治巡察各项部署要求,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精准查找政治偏差。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职责、方式和权限开展监督检查,自觉坚守“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充分扛起使命担当,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深入查找和解决全面从严治党、履行职能责任等方面存在的偏差,积极协调配合好巡察组的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材料,保证信访渠道畅通,贯彻落实保密措施,为巡察创造良好便利的环境;要坚持实事求是,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党员干部负责的态度,围绕巡察重点,如实向巡察组反映情况,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