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选民:
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我市于今年下半年进行新一届市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经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2026年9月29日为全市选举日,同步选举产生新一届市乡两级人大代表。这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直接关系到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
本次换届选举,正值我市“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和实现我市高质量发展新突破的关键时期。通过这次人大换届选举,选好人大代表,选优配强政权机关领导班子,对于团结带领全市各族人民继往开来、求实创新,顺利完成“十五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推动珲春新一轮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公民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宪法》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参加选举既是每个选民光荣的政治任务,也是义不容辞的社会职责,更是选民行使民主权利、表达个人意愿、实现当家作主和管理国家事务的实际行动。希望广大选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积极主动参加选民登记,积极推荐和协商代表候选人,认真投下庄严而神圣的一票,选出能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权利的人大代表。
我们相信,只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在全市广大选民的积极参与支持下,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
感谢您的支持与参与!
珲春市换届选举委员会
2026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