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珲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珲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开展废弃车辆(僵尸车)清理整治行动。
行动中,工作人员分别到金属回收住宅、物资回收住宅等地,对无法通知到车主或车辆管理人、经通知逾期仍未自行清理的车辆依法实施了拖移,并通过执法记录或相机等设备进行了取证。
据了解,拖移至集中停放区的拼装、报废车辆将被强制报废,涉嫌违法犯罪的废弃车辆将移交公安机关,对无法联系车主的废弃车辆,经公告后将被依法处置。
废弃车辆(僵尸车)占用公共资源,影响市容市貌,存在安全隐患。珲春市将持续开展废弃车辆(僵尸车)清理整治行动,积极营造交通安全、停车有序、宜居优美的城市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