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珲春市组织开展新一批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传习所申报评定工作,最终在全市范围内评定出4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2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播基地;5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
此次评定工作,经各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初审、专家评审及社会公示等程序,最终在全市范围内决定命名珲春市中医医院、珲春市第十小学、珲春市第四小学、珲春市杨泡满族乡小学校等4家单位为珲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命名珲春东北虎豹自然科普馆、珲春智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丝绸之路渤海古镇)等2家单位为珲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播基地;命名珲春市河南街道永盛社区、珲春市春化边境检查站、珲春市消防救援大队渤海大街消防站、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专职消防站、珲春市修凡琴行等5家单位为珲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