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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5-07-02 作者:
    2025年珲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面试资格审查通知

    根据《2025年珲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相关要求,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方法

    2025年珲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面试资格审查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的方法。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分别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地点设在珲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局1窗口(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由大楼北门进入。时间为20257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联系电话:0433-8176038

    三、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1、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采取诚信报考的原则,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凡弄虚作假,伪造有关证件、材料或隐瞒有关事实真相等作弊行为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记录考生诚信档案,按失信考生处理。

    2、考生原则要求本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如本人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代理人需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届时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2023年和2024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要提供未参保证明以及由本人签字的《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原件级复印件。

    3、符合招聘加分政策人员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需提供户口簿、入伍批准书、士兵登记表、退出现役证书、军士退出现役登记表或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经国家或我省统一选派、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已报考了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携带本人服务合同原件、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和服务期满的考核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5、面试资格审查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本次招聘面试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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