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一头连着千家万户,一头关乎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是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更是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珲春市始终将食品安全工作置于重要位置,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持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精心构建起全链条、全覆盖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为人民群众筑牢坚不可摧的“舌尖上的安全防线”。
2025年,珲春市主要领导多次深入食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学校食堂等重点场所,就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督导调研活动,全力推动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地见效。召开全市食安委全体(扩大)会议,深入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针对食品产业链条长、涉及环节多、监管难度大等特点,进一步优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工作机制。相关部门不断强化食品安全信息沟通和协调联动,建立健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优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工作机制,确保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具体人员,全面巩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
聚焦风险防控,提升抽检监测效能是珲春市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2025年,珲春市精准下达食品抽检任务958批次,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标准,确保抽检密度有效覆盖各类食品,及时发现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扎实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采集样本10批次30份,送至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检测。屠宰环节是肉类食品安全的关键节点,珲春市严格落实屠宰环节监管,开展肉牛、生猪屠宰“瘦肉精”尿液抽样检测21份,从源头上杜绝“瘦肉精”等违禁物质进入市场。同时,加大食用农产品抽检力度,抽检水果、蔬菜、菌类等样品84个,抽检合格率均为100%,全市食品安全状况持续稳中向好,为群众把好食品入口关。
深化专项整治,保持高压打击执法是维护食品安全市场秩序的有力手段。珲春市坚持严的主基调,推行服务型监管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开展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人参市场秩序规范等专项行动,确保各环节风险可控、隐患清零。在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方面,珲春市办结食品类案件28件,罚没金额20余万元;破获“特供酒”案件,扣押违法所得83.2万元,移送检察院起诉53人,有力震慑了食品领域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向社会传递了守护食品安全的坚定决心。
校园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珲春市市监局、教育局、公安局等部门联动发力,围绕校园食堂、集中配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主体,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学校、幼儿园集中用餐领导陪餐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每餐陪餐人员及职责,让学校领导与学生同餐同食,及时发现和解决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规范做好留样标识及记录工作,便于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及时追溯和调查。全面推进校园食堂“明厨亮灶+互联网”建设,全市34所学校食堂实现100%覆盖,每个食堂3个监控点位均接入市教育局安全监控平台,实现“视频监控全程化、监督管理精准化”,让校园食品安全更加透明、公开。
贯穿全链监管,压实主体责任链条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根本之策。珲春市实行风险分级动态管理,根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风险等级,确定不同的监管频次和监管重点,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00%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明确其职责和任务,加强对企业员工的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企业自查发现问题处置率达100%,切实推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网红餐厅、网络餐饮服务单位监管,排查发现问题2处均已整改到位。目前,全市各学校、大中型饭店、旅游景区阳光厨房建设率达100%,养老机构食堂、大型聚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
保障食品安全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珲春市将持续开展食品生产、餐饮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有效净化食品安全网络环境,推动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