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机制,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目标,根据《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及细则的通知》精神,起草了《珲春市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二、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包括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要求等四部分内容。通过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构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机制,全面实施全民参保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二是明确分工,狠抓落实。三是加强宣传,凝聚共识。四是持续推进,巩固成果。
三、目标任务
围绕实现我市社会保险从制度全覆盖迈向法定人员全覆盖目标,以城乡居民参保为重点,同时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制度,确保我市符合参加城乡居保条件的人员应参尽参,努力实现我市社会保险从制度全覆盖迈向法定人员全覆盖,促进社会保险工作取得新成效。
四、工作举措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单位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工作开展。二是加强工作联动。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堵点、难点问题。三是构建基层平台。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全年重点工作范畴,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两级设立专职经办人员,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人员保证。四是扎实开展工作。要做好经办服务、人员培训和考核管理,确保工作稳步推进。五是提供经费保障。要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专项经费,专项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六是制定惠民政策。要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实施缴费资金垫付办法助保惠民政策,努力实现城乡居民全民参保,老有所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