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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时间:2022-03-02 作者:
    延边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通报

    2022年3月1日0-24时,延边州珲春市确诊新冠肺炎病例(轻型)4例,无症状感染者4例。

    确诊病例1为珲春市某企业职工,2月28日7时36分乘G3650次高铁从珲春前往延吉,10时39分乘C1009次高铁返回珲春,10混1落地即检核酸检测结果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经州、市两级复核,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经专家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2为病例1同事,在密接筛查中发现核酸检测初筛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3为病例1同事,在密接筛查中发现核酸检测初筛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4为病例1同事,在密接筛查中发现核酸检测初筛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无症状感染者1为病例1同事,在密接筛查中发现核酸检测初筛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为病例1同事,在密接筛查中发现核酸检测初筛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为病例1同事,在密接筛查中发现核酸检测初筛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4为病例1父亲,在密接筛查中发现核酸检测初筛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提醒广大群众,当前“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形势依然严峻,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请广大群众积极接种,树牢常态化防控意识,坚持外出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不聚餐、不聚集,减少疾病感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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