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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时间:2020-10-12 作者:
    通告

    针对近期青岛市出现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和确诊病例的情况,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常态化防控策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就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加强重点人群管理。凡是9月23日从青岛市返(来)珲人员,尤其是去过青岛市胸科医院的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报备相关情况,配合当地落实核酸检测、健康随访等防控措施。

    二、加强重点人群排查。全面排查9月23日以来青岛市返(来)珲人员,对于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要立即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者,所在社区(村、居委会)要落实为期14天健康随访的管控措施。

    三、近期如非必要,请不要前往青岛市。如必须前往,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从青岛市返回后,要按照我市的相关防控措施执行。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内部排查,了解和掌握本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出行情况,做好健康监测。

    四、强化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加强对医院、学校、宾馆、饭店、药店、市场、高铁站、客运站等重点场所的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扫码等防控措施,做到健康码必验、体温必测、口罩必戴。

    五、继续加强进口冷冻海产品检测工作。按照《珲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俄罗斯冷冻海产品疫情防控实施方案》(新疫控领发【2020】62号),珲春公路口岸、铁路口岸严格有序开展货物通关及俄方司乘人员检测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前期选定的冷库加强监管,严格做好工作人员日常防护,强化市场流通领域监管,继续扎实有效开展进口冷冻海产品全流程监管,全面做好货物入境期间的各项保障工作,严格实行进口俄罗斯冷冻海产品入库抽样检测、出库加密采样检测措施,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

    六、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七、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时到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珲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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