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内容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擅自发行有价证券,或者以其他方式从事或者变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
二、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欺诈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以及追偿代偿资金的;
三、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金融业务的;
四、高利放贷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的;
五、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放贷(“校园贷”“套路贷”)的;
六、未经许可,擅自开展或者超范围开展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及其他金融相关业务的;
七、其他金融领域涉黑涉恶行为和严重经营违规行为。
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
市公安局报警电话:110
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举报电话:0433-7508949
网络举报
举报邮箱:hcszfjrb@163.com
信件举报
邮寄地址:珲春市河南街西南路1991号珲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金融办
邮政编码:133300
举报人必须实事求是,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含涉黑涉恶人员的基本情况、违法犯罪活动情况,主要违法犯罪事实依据等内容。我办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举报奖励
欢迎市民群众广泛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踊跃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对群众提供的线索,公安机关立案侦办,并对案件破获起到一定作用的,视情给予现金奖励。
珲春市金融服务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