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全市范围内开展2017年度初级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全市各企事业单位
二、受理时限
受理期限截止到2018年1月5日。
三、申报所需材料
1、吉林省初级认定表(请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专业技术人才”栏目中下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学历网络查询;
3、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企业提供劳动合同;
4、近两年工资核定表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
5、事业单位编制本及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6、报送认定材料需提供各部门及单位、非公经济组织的正式行文二份及报送初级认定人员名单(含电子版)。
联系人:段凌 张克俊 联系电话:15143381007
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