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挖掘、保护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健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近日,珲春市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第八批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
此次征集范围与项目类型包括:传统民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传统技艺、传统医药和传统历法(如金银铜铁锡制作、木作、笤帚制作、雕刻等);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传统体育和游艺;传统饮食文化;其他具有历史、文化、艺术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本次征集自即日起至6月20日结束,非遗保护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均可参与申报。申报主体须具备相应的非遗保护工作基础和条件,能够确保项目的真实性、完整性与传承性。
申报单位和个人需按要求填写《珲春市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珲春市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表》,附佐证材料、图片,通过电子邮箱提交。专家组将统一审核评审,6月下旬初评,7月上旬初审、实地考核及评审会复议,8月初公示拟入选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