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承担的第二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8项),目前已经整改完成,现按照整改销号工作要求对已完成整改任务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还存在弱项,存在“重规上,轻散养”问题。延边州有161个散养密集村,养殖量折合成猪当量为430684头,没有区域性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中心和畜禽养殖废弃物对标龙头企业,未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收储体系,中小养殖户粪污乱堆乱放问题时有发生。督察发现,各县(市)散养密集村均未建设粪污集中收集存储设施,散养户未采取“三防”措施,畜禽粪污在路边随意堆放,污染环境。敦化市大石头镇河北村养鹅场,距离河道最近距离不足10米,存在水污染隐患。
责任单位:市牧业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整改目标:到2025年,养殖密集村畜禽粪污集中收集堆放设施覆盖率力争达到90%,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5%以上。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一、整改措施
市牧业管理局:
(一)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服务力度,督促养殖场(户)实施标准化改造,积极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用技术,指导各乡镇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避免畜禽粪污随意堆放,污染环境。协助指导乡镇养殖密集村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建设。
(二)协助乡镇(街道)清查辖区内所有养殖主体,详细统计养殖户的数量、养殖种类、养殖规模等相关数据。指导散养户采取“三防”措施,严防畜禽粪污在路边随意堆放,污染环境。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一)积极推进养殖密集村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到2025年,养殖密集村畜禽粪污集中收集堆放设施覆盖率力争达到9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二)对养殖场加大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培训学习,使养殖户在思想上认识到粪污资源化利用的重要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定期对养殖场进行检查、监督、指导,让养殖企业能够科学有效地进行粪污处理,达到国家标准后还田利用,变废为宝。
(三)各乡镇政府主动协调牧业,财政等相关部门对粪污设施完善,资源化利用规范的企业给予相应的政策性补助,充分调动养殖企业在资源化利用方面的积极性。
二、完成情况
市牧业管理局整改落实情况:
(一)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服务力度。我市向养殖场户下发了《吉林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手册》,并通过技术培训及指导主推就近肥料化还田利用为主,沼气发酵、有机肥生产、循环利用辅料为辅的技术模式。做到了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规模养殖场全覆盖。下发了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收集储存利用台账,并指导养殖(户)规范填写。同时,指导5个乡镇11个村加快养殖密集村粪污处理设施的运行及管理。
(二)开展畜禽粪污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利用春耕有利时机,发动村集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种养主体间建立对接机制,科学推进畜禽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做到应还尽还、应用尽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中未发现畜禽散养粪污乱堆乱放、臭气熏天、畜禽粪污随意倾倒等问题。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整改落实情况:
我市各散养密集村积极推进养殖密集村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珲春市现有养殖密集村12个涉及5个乡镇,截至目前已有11个养殖密集村完成畜禽粪污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剩余1个村因选址困难无法建设畜禽粪污集中堆放处置设施,承诺产生粪污做到日产日清不露天堆放。
公示媒体:珲春市政府官网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5日至5月4日,共10天。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珲春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3-7511721
联系地址:珲春市西滨河南街974号
珲春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