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州政府:
2023年,珲春市委市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严格履行政府赋予的行政职能,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应用,推进政务服务全面向基层延伸。目前全市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乡镇政务延伸事项33项,街道政务服务延伸事项23项。依托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水平。完成全市36个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对接工作,梳理政务服务事项1255项,占本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总数比例77%。重新构建政务服务中心布局,改造二楼审批区域,实现“无差别”综合受理。开设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经营主体登记窗口。依托吉林省市场主体e窗通系统,实现示范区企业及群众“就近办”,办理打证305件、指导663件、审核2185件。升级改造政务大厅自助服务区。新增税务自助服务区,配备自助区工作人员2名,设施设备15台,业务办理向服务为先转变。
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制定《珲春市高效便利政务环境建设工程工作方案》。完善数据库,建立并完善水、电、气、热等公共服务企业客户满意度相关数据库,为企业服务规划提供依据。通过宣传活动解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营商环境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转换角色,实地参与审批服务,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建言献策作用。
(二)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1.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编制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严格决策承办单位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出台前向市委请示报告等法定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保证决策效率。
2.健全依法决策咨询机制。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强化和规范公职律师管理,扩大公职律师工作覆盖面。选优配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队伍,健全日常管理机制,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保障,切实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坚持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领导,依照《珲春市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实施方案》《珲春市人民政府重要事项合法性审核流程》,共审核包括《珲春市公租房管理实施细则》在内的51件文件,并出具法律意见,规范性文件2件均按照法定程序向市人大、州政府备案。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进一步完善合法性审核机制,加大合法性审核机构设立和人员配备。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2023年对珲春市现行有效的3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其中6件规范性文件因主要内容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代替,或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规范性文件的内容相冲突予以废止,剩余28件规范性文件依据充分、内容合法、有效期未满而继续适用。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构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长效机制,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协同配合工作机制。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完善轻微违法行为首次免罚。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探索行政执法部门委托乡镇、街道执法,调整优化执法层级。
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深入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执法证件管理规定,加大“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一刀切式和运动式执法”等突出问题整治力度,持续在公共卫生、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劳动保障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行业领域加大执法力度。
(五)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制定防范化解和应急处置工作方案,扎实做好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提高依法快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加强应急响应实用性和操作性,注重科技支撑,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应急物资和救援队伍保障,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管理现代化水平。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听证制度、专家论证制度、重大疑难案件集体审议制度,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发挥好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2023年我市行政复议机关受理16件,已审结15件,待下行政复议决定书的案件1件。另外,通过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11件行政复议申请案件。我市全面推行复议+调解新模式,注重案前受理、案中审理、案后回访的调解工作,将调解贯穿到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过程,推进行政争议“案结事了”。
2.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加强人民调解和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婚姻家庭、物业服务管理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推进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处置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有效运行。
今年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人民调解案件数416件,成功化解408件,调解成功率98%。全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900余次。落实“调解惠企助推企业发展10项举措”。成功化解物业纠纷64件,走访企业19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调解涉企纠纷79件。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法治政府建设的标准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意识有待提高,个别单位对于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理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停留在表面,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专业人才队伍仍需加强,全市具有法律专业学历背景和法律职业资格的执法人员占比不高,具备专业法律知识的人才较少,法治队伍建设仍有待提升。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法治理论武装。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办公室会议、中心组理论学习方式,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第一议题,部署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坚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专题讲座、集中研讨等形式深入推进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推动依法科学决策。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深入谋划部署,统筹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推动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落实落地。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安排
2024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探索法治政府建设新经验、新方法、新模式,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法治政府推进机制,深入实施法治督察和示范创建活动,切实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二是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便民高效的电子政务服务,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律规定,强化各级行政机关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意识,有效破解社会治理难题;三是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执法培训体系,拓展培训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广大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
中共珲春市委 珲春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