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承担的第二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3项),目前已经整改完成,现按照整改销号工作要求对已完成整改任务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部分污水处理厂常年超负荷运行,溢流问题严重。延边州生活污水每年溢流量达到565.89万吨,其中,安图县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行,督察发现,该污水处理厂正在升级改造,改造期间每日仅处理污水6000吨,至少有15000吨污水通过溢流口直排布尔哈通河。敦化市、延吉市、龙井市等城镇污水处理厂雨季均存在溢流现象。个别县(市)还存在“重水轻泥”现象,图们市枫梧污水处理厂污泥含水率未达到填埋要求就直接送垃圾场进行填埋。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整改目标: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雨季溢流等问题基本得到解决;规范化处置污泥,实现无害化处理。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一、整改措施
(一)2023年6月底前,组织梳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存在的满负荷、超负荷等处理能力不足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并按照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逐步推动解决。
(二)2023年12月底前完成雨污分流改造5.38公里,基本消除雨季溢流突出问题。
(三)加强对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设施的日常监管,规范化处置污泥,实现无害化处理。
二、完成情况
(一)污水处理厂安全稳定运行,截至目前达标处理污水1426.66万吨,无害化处置污泥5373.74吨,污水处理厂日均处理水量4.35万吨,出水合格率100%,运行负荷率72.5%。未超负荷运行。
(二)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完成雨污分流改造18公里.
(三)已根据处理水量,及时调整污水处理系统工艺,优化脱泥产量,控制污泥产量在理论值之内。珲春市污水处理厂现已加强对污泥台账的管理,规范污泥处置管理制度,统一计数标准,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规范填写污泥转移联单及污泥处置台账。
公示媒体:珲春市政府官网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12月24日,共7天。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珲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3—7511721
联系地址:珲春市西滨河南街974号
珲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