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承担的第二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1项),目前已经整改完成,现按照整改销号工作要求对已完成整改任务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保护区内存在违规经营项目。珲春市大海实业有限公司从2009年至今一直在密江河大荒沟村至三安大桥河段(长4.8公里)经营漂流项目。该河段为密江河大马哈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第一核心区,公司曾于2015年委托吉林省水产科学研究院编制了大荒沟漂流景区项目对种质资源保护区环境影响的专题评价报告,但未获得批复。项目手续不全,违规经营,珲春市相关部门不仅不纠正违法建设行为,反而先后多次推动项目加快建设。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整改目标:恢复漂流水域河段河床地貌,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对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一、整改措施
(一)2023 年 5 月底前,配合州农业农村局完成密江河大马哈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漂流项目的取缔工作;2023年 12 月底前,全面恢复漂流水域河段(漂流起点至漂流终点)河床底貌。
(二)加强对保护区漂流河段溯河产卵鱼类的溯河洄游与繁殖环境修复与保护,保障洄游型、冷水性鱼类能正常通过洄游通道进入保护区产卵和栖息。
(三)强化日常监管,定期对密江河原漂流水域河段开展检查工作,对发现的各类河道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四)广泛深入宣传开展保护区整治工作的意义,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环境意识和文明意识。
二、完成情况
(一)已撤销大荒沟漂流项目项目备案等相关手续。经珲春市发改局调查,2014年由大海实业有限公司大荒沟分公司申请备案大荒沟漂流景区建设项目,按照项目备案程序于2014年12月备案,备案建设地点为英安镇大荒沟村。但经沟通确认,该项目未取得土地、规划、林地、环评、安评、稳评相关手续,超出项目备案2年有效期,且实际建设与原备案内容不符,原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二)进一步核实建设主体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经市政数局通过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工商登记全程系统查询,涉企名称:珲春圣水河漂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2404MA0Y5K6M8H),成立时间:2016-07-12,法人:洪万富,住所: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新安街学府公寓1703号,经营范围:漂流服务;旅游宣传策划;旅游商品研发及销售;旅游景区开发管理;游乐设备出租;水上游乐园服务;景区游览服务;销售:食品、日用百货、体育用品、儿童玩具;正餐服务;住宿。符合企业营业执照设立登记条件,营业执照无需撤销。
(三)已撤销《关于2009年青山绿水漂流中心的批复》文件。文广旅局已于10月9日召开专题会议,撤销《关于2009年青山绿水漂流中心的批复》文件。
(四)已将大荒沟护岸台阶砌死。由市水利局牵头,于10月10日联系原大荒沟漂流项目负责人研究解决大荒沟护岸台阶问题,已于10月14日将大荒沟护岸台阶砌死。
(五)已拆除大荒沟漂流终点河道右岸房屋。经实地勘察和与乡镇了解,该房屋无任何手续,由市水利局牵头联系建设主体负责人,按照“谁设障,谁清障”的原则于10月14日将大荒沟漂流终点河道右岸房屋拆除。
(六)清理珲春市境内涉及大荒沟漂流的旅游指示牌和网页、旅行社有关大荒沟漂流的宣传内容。市文广旅局针对全境范围内本部门设立的广告牌,已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拆除,同时对网站、网页、新媒体涉及大荒沟漂流内容进行全部删除共计46条,对21家旅行社关于大荒沟漂流宣传方面的进行清查整治,未发现相关内容,已于10月9日完成拆除、清理和排查工作。
(七)清理涉及大荒沟漂流的指示牌和标志物。市农业农村局安排专人,排查沿途有关大荒沟漂流的标识,并与景区负责人取得联系,于10月15日完成了相关指示牌和标志物的清理工作。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12月24日,共7天。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珲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3—7511721
联系地址:珲春市西滨河南街974号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