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承担的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4项),目前已经整改完成,现按照整改销号工作要求对已完成整改任务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由于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不到位,一些地方污水直排、雨季溢流等问题突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汪清县每日约有1万吨河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造成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不足100毫克/升。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整改目标:污水直排、雨季溢流等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一、整改措施
(一)2022年8月底前,完成干线污水管网、老旧污水管网、沿河截流干管等重点部位隐患排查工作,核实污水老旧管网、雨污合流制管网底数。
(二)根据排查情况,科学制定年度排水管网更新改造计 划。结合城市道路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建设,有计划、分批次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工程。2022年12月底前完成雨污分流改造2公里,2023年12月底前完成雨污分流改造 5.38 公里。2023年12月底前,基本消除污水直排、雨季溢流等突出问题。
二、完成情况
(一)已于2022年4月6日开始,历时18天,委托珲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老城区内排水管线进行排查梳理,并利用已有资料上图统计包括:新城区雨污管线、边境合作区雨污管线、河堤路雨水管线。截至目前排查检查井515座、修复雨污井具159座、清掏雨水篦子3750个、疏通管网860米。
(二)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完成雨污分流改造18.8公里。
公示媒体:珲春市政府官网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12月24日,共7天。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珲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3—7511721
联系地址:珲春市西滨河南街974号
珲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