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承担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6、7、9、15、16、17、19、25、26、30)共十项内容,目前已经整改完成,现按照整改销号工作要求,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进行公示。
公示媒体:珲春市政府官网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22日,共7天。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珲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0433—7511721
联系地址:珲春市西滨河南街974号
附件:珲春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6)验收情况报告
珲春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7)验收情况报告
珲春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9)验收情况报告
珲春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5)验收情况报告
珲春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6)验收情况报告
珲春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7)验收情况报告
珲春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9)验收情况报告
珲春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25)验收情况报告
珲春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26)验收情况报告
珲春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30)验收情况报告
珲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