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承担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5),目前已经整改完成,现按照整改销号工作要求对已完成整改任务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两高”项目管控不力。吉林省产业结构偏重,经济增长对能源消费依赖性强,2020年全省六大高耗能行业能耗占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比重高达83.5%,较2015年上升11.5个百分点。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督导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整改目标: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整改时限:立整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一、整改措施
(一)落实《延边州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工作方案》要求,根据我市实际,进一步明确目标、分解任务,提出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及时将节能审查意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并按季度向州发改委报送。
(三)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实施节能审查,与能耗“双控”目标衔接,强化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
二、完成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州工作要求,对全市近年来年综合能耗(等价值)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存量、在建、拟建项目开展专项排查,实行清单化管理并实施动态管控。截至目前,全市存量“两高”项目1个,为珲春紫金铜业,无“新增”两高项目。
公示媒体:珲春市政府官网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共7天。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珲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3—7511721
联系地址:珲春市西滨河南街974号
珲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