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改善环境质量,拓宽群众投诉渠道,及时处理群众生态环境保护诉求,从即日起,设立珲春市生态环境问题举报电话,全面受理珲春市辖区内有关生态环境问题的投诉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珲春市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噪声污染、扬尘污染、随意排放污水、水源地污染、固废危废污染以及破坏林、草、湿地等生态环境领域违法问题。
二、举报电话
0433-7507009
三、受理时间
每日8:30-17:00
四、其他事项
(一)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如实记录投诉举报信息,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开展调查核实,快速办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二)不在受理范围内的投诉举报不予受理;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珲春市生态安全工作暨生态环境保护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