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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时间:2022-01-12 作者:
    关于加强冬季江河湖库水面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加强全市境内江河、湖泊、水库水面冬季冰上安全管理,保障国家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特发布此通告:

    一、冬季冰面承载力有限,行人、车辆等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全季禁止上冰通行。

    二、冬季结冰期,凡在冰上经营游乐性项目的单位和个人,需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经营。

    三、经营冰上游乐性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保证参与人在指定场地内活动,不得擅自扩大活动范围或脱离场地,按规定要求做好安全经营管理。

    四、禁止任何个人、单位及团体在未能确定安全情况下,到冰上游乐项目以外的区域游玩、逗留。

    五、禁止任何个人、单位及团体未经相关部门许可,以任何目的在冰上进行取冰、破冰等危险作业。

    六、发现冰面活动人员、交通工具发生坠落冰面坍塌事故时,需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七、对不听劝阻强行违反本通告的,相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请广大市民及各部门提高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中、小学校等相关单位加强冬季冰上安全管理宣传教育,严禁私自在江河、湖泊、水库等冰上通行和实施生产作业等危险行为,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特此通告。

     

     

    珲春市水利局

    202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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