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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时间:2021-09-24 作者:
    珲春市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清理项目清单

     
    序号 类别 收费单位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
    (文件名称)
    执行时间 收费标准 此收费项目是否为此次清退
    文件范围
    清退时间 采取措施
    1 供水 珲春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二次加压工程款 珲价联字【2000】1号 2000.1.1 16元/m2 2021年3月1日 停止收取
    小区接水工程款 委托收款   按工程预算定额 2021年3月1日 停止收取
    二次加压费 延州价发【2000】30号 2000.7.1 居民用水每年60.00元/户;其它用水每年0.60元/m3 2021年3月1日 停止收取
    水表费 初装水表销售   1、机械水表;2、智能水表(物联网水表、NB-1ot远程水表DN15\DN20\DN25\DN40\DN50\DN80\DN100 2021年3月1日 停止收取
    2 供暖 珲春市城投供热有限公司 管网建设费 吉省价经字【2003】22号  吉省价收【2018】214号 2020年 30元∕平方米 2021年3月1日 停止收取
    停止用热和恢复用热时的材料费、工时费 珲春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 2020年 市物价局批准的具体收费标准为:用户支管供回水均有锁闭阀且能锁闭的30元,其他用户50元。 2021年3月1日 停止收取
    热损失费 协商收取 2020年 顶层住户每户30元,每降低一层增加10元 2021年3月1日 停止收取
    分户改造费 珲政发【2005】14号 2020年 分户控制系统改造的工程费用由市政府、供热经营企业、供热用户共同分担,市政府、供热企业、热用户各分担10元/平方米。 2021年3月1日 停止收取
    珲春市矿区供热管理处 管网建设费 吉省价经字【2003】22号  吉省价收【2018】214号 2018年 30元∕平方米 2021年3月1日 停止收取
    停止用热和恢复用热时的材料费、工时费 珲春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 2007年 市物价局批准的具体收费标准为:用户支管供回水均有锁闭阀且能锁闭的30元,其他用户50元。 2021年3月1日 停止收取
    珲春市明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接管费 《珲春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珲政发【2007】35号)第三十七条 2017.9.25 报停用户:50元/户 2021年3月1日 停止收取
    珲春汇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接管费 《珲春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珲政发【2007】35号)第三十七条 2013.9.25 报停用户:50元/户 2021年3月1日 停止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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