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珲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今天是:

登录 注册|
  • 无障碍浏览 | 加入收藏 | 中国政府网 | 吉林省政府网 | 网站地图
  •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通知公告
    来源: 时间:2021-02-08 作者:
    珲春市关于恢复部分重点场所运营的通告

    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充分保障人民群众春节期间日常生活需求,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开放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体育、艺术)、健身场馆(健身房、体育运动类场馆)、游泳馆、歌舞厅、网吧、游戏游艺场所、演艺酒吧、台球厅、洗浴等场所逐步有序恢复运营。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开放场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开放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登记、佩戴口罩、人员限流(人流量不得超过50%)等措施,严格依法依规运营,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三、恢复开放的场所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场所通风、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发现发热及14天内有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一律不得接待并立即向行业主管部门及所在社区报告,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四、广大群众要提高防范意识,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活动,科学佩戴口罩,排队时自觉保持“一米线”,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勤消毒、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珲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7日

     
    返回顶部
    便捷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