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9)完成情况
反馈问题: 污染防治能力亟需提高。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延边州8个县市9 座污水处理厂中仅敦化市完成了一级A提标改造,珲春污水处理厂能力不足,每日约2万吨生活污水直排。此外,污水收集率低的问题普遍存在,珲春市、安图县明月镇污水收集率仅为60%和45%。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66个乡镇中仅朝阳川镇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其他乡镇生活污水直接排放,仅图们江流域的乡镇每年约有600万吨生活污水直接排放,排放COD约1600吨,氨氮约200吨。
责任单位: 市住建局
整改目标:提高珲春市污水处理能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提高珲春市污水收集能力,2020年污水收集率达到85%;在珲春市敬信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整改时限: 1、2020年12月底前;2、保护区内可以审批新建项目后,2年内。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一、整改措施
(一)珲春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现已全面启动,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日处理能力3万吨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为一级A;改造现有园丁路污水提升泵站,使其提升能力达到5万吨/天;通过新建CAST生化池对原污水厂进行提标改造,出水标准为一级A,珲春市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6万吨。目前项目前期手续已完成,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投标手续已完成,土建主体建设已基本完成,正在进行工艺安装准备工作。下一步将加快建设进度,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并投入使用。
(二)通过新建污水管网、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等措施,提高污水收集能力,2020年底前污水收集率达到85%。
(三)根据《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珲春市敬信镇为重点镇,需要在2019年底前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由于敬信镇地处珲春东北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根据《珲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珲春东北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珲政发﹝2018﹞50号)文件要求,暂停保护区内一切新建项目的审批工作,此项目无法立即开展,待新建项目可以进行审批后,将立即启动项目前期工作,进行项目建设。
2、珲春市住建局通过新建污水管网、实施小区雨污分流改造等措施,切实减少污水管网空白区域,提高污水收集能力,2020年底前污水收集率已达到85%。
3、珲春市敬信镇二道泡村污水处理设施施工完成。目前,正在进行菌培养,设备调试运行。建立了长效机制,确保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
公示媒体:珲春示范区网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2日,共7天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珲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3—7561756
联系地址:珲春市西滨河南街974号
珲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