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6)完成情况
反馈问题: 生态环境问题级比较突出。乡镇生活垃圾污染问题比较突出。延边州大部分行政村尚未实现生活垃圾“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收运体系不健全,垃圾清运不及时。在1046个行政村中,579个进行垃圾收集、清运,仅占55%,乡镇生活垃圾污染问题比较突出。珲春市河南街隆泰小区大量生活垃圾堆积在水塘内,严重影响周围环境和地下水安全。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近海街道办事处)
整改目标:到2020年底全市90%以上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整改时限: 2020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一、整改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设施建设工作的协调工作,及时调度各相关单位关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设施建设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相关工作进展。
2、建立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环卫处管理职能向农村延伸覆盖,推行“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处理模式。乡镇完成生活垃圾的收集,运送至乡镇归属地正规垃圾转运站的基础上,环卫处确保各乡镇的生活垃圾及时转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已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摸底排查、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案。7座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站的电力接入、给排水系统建设、场地硬化工作。
3、对珲春市河南街隆泰小区南侧水塘周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清理,并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定期开展巡查,确保无垃圾积存。对珲春市河南街隆泰小区南侧水塘进行安全填埋和平整,防止雨水积存,确保周边环境质量。
2、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监管体系,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责任,完善垃圾处置长效机制。做到生活垃圾不落地、垃圾转运不外露、垃圾日产日清,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2019年12月,省厅专家组对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进行验收,经材料审查和实地检查,珲春市已通过省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2020年5月,珲春市农村环境卫生作业已进行市场化服务外包。
3、对珲春市河南街隆泰小区南侧水塘进行安全填埋和平整,防止雨水积存,周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清理,并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定期开展巡查,确保周边环境质量。
公示媒体:珲春示范区网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2日,共7天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珲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3—7561756
联系地址:珲春市西滨河南街974号
珲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