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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时间:2020-01-27 作者: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红十字会接收社会捐赠公告

    近期,全国多地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我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力配合州委、州政府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延边州红十字会倡议全州各界积极行动起来,踊跃奉献爱心,以实际行动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捐赠方式公告如下:

    一、接收物资捐赠

    (一)防护类用品

    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服(BC类,含护目镜、面罩、靴套)、医用帽子、全面型呼吸防护器、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等。

    (二)消毒类用品

    速干手消毒液(含醇和过氧化氢类或季铵盐类等)84消毒液/消毒泡腾片等。

    (三)诊断类用品

    手持红外体温测试仪、诊断试剂等。

    捐物说明:

    1)各类捐赠物资均要在保质期内,正规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

    2)为方便接收捐赠物资,请先行与联系人沟通捐赠意向,得到确认后再进行捐赠。

    二、接收社会捐款

    (一)银行捐款

        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红十字会

        号:271 211 60201 80000 93114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延边分行河南支行

    (二)邮局汇款

    账户名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红十字会

        址:延吉市公园路2799

        编:133001

    (三)现金捐款

    单位地址:延吉市公园路2799号(州政务中心B647室)

    捐款说明:

    1)为方便开具捐赠票据,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赠人姓名或单位以及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捐款意向(备注新冠肺炎捐款)。

    联系人及电话:

    金艺兰:0433-2814614/13804480087

      锋:0433-2814618/15662296066

      丹:0433-2814623/18243330122

    感谢社会各界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本着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将接收的物资和捐款用于疫情的防控工作,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红十字会

    20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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