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吉煤珲春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低阶煤洁净化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新能源示范工业园区内
建设内容: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板石煤矿的煤炭为原料,年产15万吨稳定轻烃、2.2×108Nm3压缩天然气、5.37万吨液化天然气的大型化工联合装置,同时副产硫磺、LPG、加氢油、加氢尾油等副产品,并配套建设必要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二、建设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吉煤珲春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珲春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西街116号
联系电话:0433--5092206 邮政编码:133300
联 系 人:张先生 E-mail:bsmkzzj@163.com
三、评价单位概况
环评单位:北京飞燕石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燕房路22号
联系电话:010-69347654 邮政编码:102500
联 系 人:于先生 E-mail:alexyu83@163.com
四、工作程序
本次评价将首先根据工艺情况、建设施工特点,对环境影响因素进行识别和筛选,之后在全面调查和资料收集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和侧重点地对主要环境要素进行监测与评价,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进行调查,然后参考类比调查和监测结果,选择适当的模式和参数、定量或定性地分析项目建设期间和投产运行后对环境的影响,以及事故状态下的影响,并提出环保建议措施。
五、主要工作内容
包括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及土壤环境)、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及固体废物)、环境风险评价、总量控制、环境保护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规划符合性分析、评价结论与建议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
2.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对公众的主要影响;
3.从环保角度考虑,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本项目所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5.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意见反馈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网站提交意见、向上述公示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以及电话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合理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便于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