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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珲春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8-10-12 作者:延边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州优先发展医药、食品工业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工信局:

    为支持我州医药、食品产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产业发展的引导和推动作用,根据州财政资金使用要求,现将申报2018年度州优先发展医药、食品工业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延边州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和项目实施能力,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2. 具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二、有关要求

    (一)确保项目质量。县(市)工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审查把关,须实地考察企业后择优上报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同一独立法人单位申报多个项目或申报项目材料达不到申报要求的,视为不合格项目。超过申报时限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严格申报纪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按程序申报、弄虚作假、编造项目骗取资金的县(市)和企业,一律取消本年度及下年度申报资格。 

    (三)项目申报程序。采用纸质方式申报,各县(市)工信局组织域内企业申报,申报主体必须为企业。要求项目申报书、证明材料凝胶成1册,一式3份并加盖企业和县(市)工信局公章,同时报送加盖县(市)工信局公章的推荐文件、项目汇总表。同时,将项目申报书、项目汇总表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州工信局指定电子邮箱。

    三、时间安排

    10月19日前按要求分别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州工信局医药处、食品处。10月26日前州工信局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答辩。

    四、联系人及方式

    (一)医药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常仁龙 2813185

    (二)食品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尤迪 2825339

    (三)电子邮箱:yanbianfood@126.com

    附件:

    1.医药工业专项申报指南 2.食品工业专项申报指南


    附件1、2申报指南
    3.项目汇总表 
    附件3项目汇总表
    附件医药项目申报书


    延边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O一八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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