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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珲春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8-08-15 作者:珲春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公示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治理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工作,切实加强对车辆货物装载源头企业的管理,规范货物装载标准,禁止超限运输车辆出厂(站、矿、场)。建立健全全市公路治超处罚和问责机制,确保治超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和《吉林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吉交联发[2018]2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对全市10万吨以上货运源头装载企业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珲春市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公示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地址 产品 销售量(吨) 备注
    1 珲春矿业(集团)板石煤业有限公司 板石镇 煤炭 270万 源头
    2 珲春矿业(集团)八连城煤业有限公司 三家子乡 煤炭 210万 中转站
    3 长吉图国际物流集团出口有限公司 边境经济合作区 煤炭 490万 源头
    4 珲春金山矿业有限公司板石一矿 板石镇 煤炭 10万 源头
    5 珲春金山板石选煤厂 边境经济合作区 煤炭 10万 中转站













    珲春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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