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良好社会道德风尚,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传递文明、传递向善、传递社会正能量,经市文明委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7年度“珲春好人”评选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及范围
(一)评选标准: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事迹真实感人,身边群众认可。其主要事迹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助人为乐类: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见义勇为类:在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伸张正义,使之免遭或减轻危害;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在突发事件和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险,保护国家、集体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诚实守信类: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较高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敬业奉献类:具有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恪尽职守,勤于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赢得群众好评。
孝老爱亲类:孝敬父母,夫妻恩爱,育子有方,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善待亲人,在亲属有困难时,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节俭养德类:在日常生活中树立节约意识,普及节约知识,崇尚节约文化,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在企业发展中树立环保理念,弘扬节约精神,开展技术创新,节约能源资源,促进增产增效。
创新创业类:以创新的精神、创造的勇气、创优的标准,在推动科技进步、经济转型、就业创业、带领致富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或显著成绩,作出突出贡献;有良好的社会形象,遵纪守法、热心公益、节能环保。
(二)评选范围:凡符合以上标准的全市各行各业的干部群众均可参选。
二、活动步骤
(一)推荐(10月23日—10月31日)
“珲春好人”候选人推荐采取单位推荐与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各单位和部门及群众可通过网络、信函等方式,向活动组委会(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推荐人选。
1、单位推荐:各单位和部门要广泛发动干部群众参与到活动中来,明确专人负责,认真调查走访,将本单位本部门事例典型的候选人进行推荐。
2、群众推荐:群众需向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党委推荐或提供线索,将事件发生要素(时间、地点、人物等)讲述清楚,内容真实可信。群众推荐的好人好事需经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核实后,以单位名义或街道、乡镇党委名义向活动组委会推荐上报。
注:往届已被评为“珲春好人”的人员,不再进行推荐。
推荐材料包括:《“珲春好人”候选人推荐表》;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工作、生活照片各1张,以上推荐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版。报送邮箱:hcwenmingban@163.com,材料报送地址:市文明办文明科(市委一楼西侧),联系电话:7512266。
(二)评选(11月1日—11月10日)
“珲春好人”评选采取“群众投票”与活动组委会“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活动组委会根据推荐报送的“珲春好人”候选人材料,研究确定“珲春好人”候选人,并在珲春示范区网“珲春好人”评选活动平台(www.hunchunnet.com)进行公示,接受群众投票。同时,活动组委会对每位“珲春好人”候选人进行综合考评打分,并结合群众投票情况,最终评选出10名“珲春好人”。此外,被全国、全省集中宣传的重要典型和在突发事件中涌现出来的事迹突出、影响力大的道德典型,可直接作为“珲春好人”予以公布。
(三)表彰发布
在评选结束后,“珲春好人”评选结果将在市直主要媒体上进行公布,珲春示范区网站设立“珲春好人榜”。活动组委会将以市文明委名义进行表彰并举行颁奖典礼。
附:“珲春好人”候选人推荐表
珲春市文明办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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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好人”候选人推荐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