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市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升挂国旗;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及广场、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升挂国旗。
2.驻珲部队及中省州直单位升挂国旗。
3.市内沿街商铺在适当位置悬挂5号国旗;临街居民可在临街墙壁、窗口插挂国旗。
4.市内出租车、公交车、私家车等车辆在适当位置插挂车载国旗。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努力践行爱国精神,在国庆节期间,让鲜艳的五星红旗在珲春市的每一个角落高高飘扬!
倡议单位:中共珲春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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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市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升挂国旗;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及广场、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升挂国旗。
2.驻珲部队及中省州直单位升挂国旗。
3.市内沿街商铺在适当位置悬挂5号国旗;临街居民可在临街墙壁、窗口插挂国旗。
4.市内出租车、公交车、私家车等车辆在适当位置插挂车载国旗。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努力践行爱国精神,在国庆节期间,让鲜艳的五星红旗在珲春市的每一个角落高高飘扬!
倡议单位:中共珲春市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