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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时间:2019-12-02 作者:
    珲春市水利局

    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水利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战略规划、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江河、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贯彻执行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发布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节约用水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地方配套工程建设。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与管理、小水电改造、水电农村电气化及小水电代燃料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批农村水利项目的设计,组织农村水利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十、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全市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贯彻执行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配合上级水利部门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贯彻落实相关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及涉河建设项目洪水影响类评价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四、承担水利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组织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市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根据《珲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将第一批行政审批职能划转行政审批局的决定》(珲政发【201841号)文件精神,原市水利局承担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由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承担。

    机构设置

    市水利局内设机构:综合科(财务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监督管理与水库移民科、水资源与河湖管理科、农村水利水电与水土保持科、l另设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

    负 责 人:田龙彬

    通讯地址: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新政务中心14

    邮政编码:133300

    联系电话:0433-7513093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6:30(秋冬季)  8:30-12:00 13:30-17:00(春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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