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珲春城市综合管理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24    点击数:

    一、概述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珲春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珲春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433- 7565805。
  二、基本情况
  依据《条例》精神,根据《通知》实施步骤要求,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开展顺利。
  (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信息科。
  (二)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加强信息网络建设,推进信息公开的行业管理,形成信息公开的联动效应。一是利用灌阳商务之窗信息网,放大信息公开服务功能。二是结合机关制度建设,做实信息公开工作。在《条例》颁布实施后,进一步明确机关各股室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并就有关信息公开的管理指导职能做了明确规定。三是动员各股室整理收集了工业和信息商贸工作信息公开有关内容。
  三、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工作回顾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到2014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8条。

2、根据公众需求,及时有效发布信息。随着机关办公自动化程度提高,2014年我局公文类政府信息平均发布时间比往年明显提前。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本单位工作职能相关的信息达到了占信息总数一半以上。
  3、多种渠道并存,及时发布信息。为了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贴近民众需求,通过网上咨询、电话咨询、政务服务中心和网站等多种渠道受理信息公开申请,了解掌握信息需求。
  4、做好向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的工作,同时做好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工作。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所有政府信息公开均未收取费用,也未存在减免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四、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状况良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于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整体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等。随着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公民法律和维权意识的不断加强,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决策部署,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继续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努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