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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2-25    点击数:

 2018年,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领导下,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结合工作实际,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保障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大队编制了本年度报告。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珲春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433-7565805,传真:0433-7565804,邮编:133300,地址:珲春市河南街建海路468号。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8年,我大队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从实际出发,以信息公开为切入点,通过电子政务平台,稳步推进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在满足公众知情权、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上取得了一定实效,促进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事务公开。现将我大队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为加强全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全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确定了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工作,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网上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

(二) 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已制定了以下相关工作机制: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限时要求等;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三是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和不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作出规定,确定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等;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季报制度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季报和年报作出具体的要求。

 (三) 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位。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群众意见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让市民及时了解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大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条。

 

2015年——2018年信息公开数据统计图

 (一) 通过互联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大队组织专门人员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辑。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电子政务平台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条。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信息主动公开的类别有概况信息、工作报告、政务动态、人事信息、办事指南等。应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均按要求公开。

(三) 信息公开的形式。近年来,我大队高度重视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方便群众办事。此外,通过政府公开栏、等载体,将如相关证件领取等办事程序进行公布,粘贴政府信息办公室联系电话、各办公室岗位设置情况说明等,以方便干部群众办事和依法监督。

(四)信息公开的渠道。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0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48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106条。

公开渠道、方式

政府公报

政府网站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其他方式

数  量

0

48

0

406

0

百分比

0.00%

31.16%

0.00%

68.84%

0.00%

2018年政府公开信息渠道统计图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大队政府各部门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强化服务一是,尽可能满足申请人要求,不人为设置门槛。2018年,我大队接到0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8年,我大队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8年,全大队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收费。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全大队未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大队信息公开工作目前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个别部门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及时,在工作上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为改进不足之处,制定了如下措施:一是加强领导和监督,切实提高各部门对信息公开的认识,将工作落到实处;二是依托信息网站和政务公开栏的平台,采取不同形式进行及时有效地公开,同时做好信息公开档案的管理;三是提高群众的参与度,主动听取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大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珲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