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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口岸管理办公室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1-25    点击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以及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5年,我办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切实提高行政效能,构建人民群众满意型政府作为重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载体形式、确保工作的全面落实。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我办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召开工作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明确了信息公开的重点任务。

 明确责任依法规范。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政府信息工作机制和责任制,确定信息公开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中,机构职能2条,政策法规1条,规章制度2条,行政事业收费事项1条,政务动态75条,工作报告1条。

三、公开的形式

互联网。建立了口岸办门户网站、各口岸电子显示屏。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没有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5年度没有因为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5年底我办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收费。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办严格按照《条例》的相关要求,对政府信息实行了及时、有效公开。但还存在着公开不规范、内容不健全、公开不及时等问题。

针对不足,我办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强化措施,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狠抓工作落实,增强实效。在科室、各口岸办事处的配合下,通过分工协作,责任到人工作机制,保障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充实和更新;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自觉支持,参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通过互联网平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公众活动,广泛征集民众的意见和建议,信息及时处理、及时反馈。 

 

               珲春市口岸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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