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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口岸管理办公室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12    点击数:
   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71231日,电子版可在“珲春示范区网”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珲春市口岸办政务公开联系方式:电话:0433-7513613,传真:0433-7503334,邮编:133300,地址:珲春市河南街1991号。

一、基本工作情况

根据《关于2017年珲春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珲政务办发[2017] 10号)要求,市口岸办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推进“五公开”工作机制,真抓实干、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是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和预期引导。及时公开口岸方面政策信息,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工作,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提高政策透明度。对涉及我市口岸经济发展中的误导和不实信息主动发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二是积极推进了决策公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当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收集情况、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等。三是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以及政府重要会议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信息公开。四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大政务舆情监测力度,建立重要舆情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对上级舆情督办事项,严格按要求做好调查、处置、回应工作,并以正式报告的形式报送调查、处置和回应工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2017年,我办我办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9条。

(二)公开的内容

在主动公开信息中,机构职能5条,动态63条,工作报告1条。

(三)公开的形式

政府信息公开网,珲春示范区网。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没有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7年度没有因为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7年底我办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收费。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办严格按照《条例》的相关要求,对政府信息实行了及时、有效公开。但还存在着公开不规范、内容不健全、公开不及时等问题。

针对不足,我办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强化措施,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狠抓工作落实,增强实效。在科室、各口岸办事处的配合下,通过分工协作,责任到人工作机制,保障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充实和更新;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自觉支持,参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通过互联网平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公众活动,广泛征集民众的意见和建议,信息及时处理、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