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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环境保护局二0一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9-12-18    点击数:
    今年,我局认真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推行政务公开的要求和部署,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规范高效、强化监督为原则,结合我局工作的实际,积极推进我局环境保护政务公开工作。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省、州、市政务公开会议精神,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层层抓落实。年初,根据局内人员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材料的收集整理、检查及政务公开网站的日常维护,形成了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年初,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并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将群众关心的环保“重点、难点、热点、焦点”问题、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的事项、人事调配、干部任免、事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纳入政务公开的范畴。

同时,根据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及时制定了我局的政务公开目录,并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发展,不断拓展和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

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政府公开条例》于 08年 5月 1日起 正式实施,根据条例要求结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我局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度严格了信息保密审查程序、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制度、信息协调发布制度、责任追究等一系列事项,进一步规范了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总结政务公开的实践经验,不断创新办事公开形式
  根据公开的信息、事项的特点,认真总结过去政务公开的实践经验,选择合理、适用、有效的公开方式,探索建立全方位、多渠道的办事公开形式。
  1、完善网站管理。把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

2、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的宣传力量,定期不定期向社会公开环保信息。

3、设立政务公开栏。在局门口设置政务公开栏,及时张贴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政府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4、 6月 4日 至 7月 4日 利用一个月时间,在我市时代广场LED大屏幕播放环保专题片,拓宽环保宣传面,得到市民的好评。

5、利用环保宣传日活动,设立咨询台、发放环保宣传单等形式公开环保信息。

6、召开环保形象大使和义务监督员座谈会,就环保局履行职责情况、环境保护意见建议开展座谈
  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将群众关心的环保事项向社会公开

1、及时将编制的政务公开目录内容,经过保密审查后,通过网站进行公开。

2、公开排污费和建设项目审批验收的政策法规依据,包括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3、公开排污收费和建设项目审批验收的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审批验收权限、审批验收所需材料、排污收费标准及排污费测算方法。

4、公开排污费和建设项目审批验收的工作机构、办事人员、工作职权、职责。

5、公开排污收费的征收、执行情况,包括污染治理项目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

6、公开单位职能、廉政准则、工作纪律。

7、公开了环境信访热线及监督举报电话。

8、公开在排污收费和建设项目审批验收中对违反规定的处罚意见、处罚依据、处罚程序和处罚结果。

深化办事公开,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

重大决策、干部任免、人事调配、入党、经费使用、职工福利待遇等重大事项以及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经局务会研究之后,在全体干部大会上公布并公示。同时,结合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中心议题,认真做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印制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群众评议卡、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接受监督,认真整改。做到大事、小事需要公开的一律公开使各项决策更透明、规范、科学、合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不断提高行政工作运行和行政权力运用的透明度,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执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改进行政管理方式,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行政监督,促进政务公开的规范化、经常化,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政务公开进一步深化。

 

 

                                 二0一0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