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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12-18    点击数:

2015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责任到人

为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成立了以局长兼党委书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由信息中心负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及时更新,全面公开

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组织人员对环境保护工作信息进行清理,全面梳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保护信息。做到能公开的全面公开,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信息服务。 

二是及时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保护难点热点问题,认真编制相关指南和管理目录,及时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含,在珲春政府信息公开网和珲春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公开有关的政策法规、管理制度、工作动态、工作文件等;公开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依据、申请条件、办事程序、工作指南、办理期限;公开举报电话、信访地址等。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这一平台,实现政务公开信息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和机关行政效能,为公众提供更及时更准确的信息服务。

三是结合各科室工作动态及全局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对公开的政务信息严格把关,重点加强政务信息报送的质量、数量和时效性,并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公室下发文件的相关要求,重点加强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包括对环境质量信息、建设项目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污染治理政策措施和效果及污染减排信息的全面公开。目前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务信息185条,超额完成100条的年度任务。四是强化网络信息报送工作。充分整合局内外信息资源,加强向各个部门单位网站的信息报送工作。向珲春政务信息报送系统报送信息60条,被采7条,积分38.9分,在全市61个单位中名列9位;向市委办公室报送信息56条;按照市纪委的要求每月保质保量地完成了网评、舆情、廉政微博的报送工作;向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官方网站报送信息56条;向省环保厅信息报送系统报送信息84条,被采用63条,积273分,在全省环保系统位列第五位。

三、拓展渠道,优化设施

一是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和花架子。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规范操作,注重实效,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二是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珲春环保门户网站、电子公示屏、政务公开栏等不同媒介和方式,对我局应该公开的信息全面进行公开,保证人民群众对环保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同时,在巩固现有公开渠道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更好地满足公众对环境保护信息的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软硬件环境。8月份对局办公楼一楼的工作人员公示平台、政务公开栏进行了更新改版。将人员照片、职责分工按科室调整情况进行重新上挂。并按照科室设置调整情况将楼层分布、环保局职能、各科室职能及各项业务工作流程图进行了重新编辑整理。对局二楼会议室进行了全面的装修整改,对局党务公开栏进行全面改版,并在醒目位置悬挂上了党员誓词、三严三实等内容。另外,除在监察收费大厅内设置电子屏幕外,在局办公楼正门上方也设置电子显示屏,用于公开宣传标语口号等内容。

四是高度重视在政府网站公开工作。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发布的法定载体,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为加强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工作,我中心明确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更新工作,坚持第一时间信息公开。同时,积极做好珲春环保门户网站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5月份,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全国网站普查》的通知,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对局门户网站栏目进行更新改版,并按照时限要求及时更新内容。日常做到及时上传更新工作动态信息和图片,做好对每个栏目的动态关注,特别是对局长信箱和延边信息港网上投诉栏目每天进行浏览,做到及时发现舆情,及时通报给局信访办公室,切实维护我局的利益和形象。9月份,市委办信息科结合全国网站普查情况,对全市机关单位的网站进行了综合评定,我局网站补评为合格等次。11月份,省政府对我市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估,其中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在重点信息公开领域里占5分的权重,信息中心利用一周的时间对政务公开网站和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自查整改,按照评估标准将相关信息全部上传,并将已上传信息标题、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错漏立即整改,圆满通过了省政府的评估。

四、加强管理,有效监督

我局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实处,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严格把关,从源头上杜绝一切虚假信息,防止影响稳定、破坏团结的信息出现,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及公信度。

一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制度,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是实行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各科室信息首先由科室长审核,上报到信息中心后,由信息中心主任进一步审核,最后由分管局长审核,重要信息要由一把手局长审核后方能上传、发布。

三是加强信息员培训,多次组织人员参加省、州市各级党务、政务信息工作培训及环保系统信息工作培训。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六、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八、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开展主动性有待加强;二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制度不够健全;三是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力度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措施,细化责任、丰富内容、拓宽渠道,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为我市的和谐稳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珲春市环境保护局

        二0一六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