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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环境保护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12-18    点击数:
    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珲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珲春市环保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0433-7539371,传真:0433-7511744,邮编:133300,地址:吉林省珲春市西滨河南街974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基本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整合各项资源,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于《2017年珲春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珲政务办发[2017]10号)中我局负责落实的部分,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切实推进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兼党委书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由信息中心负责。为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我局建立了联络员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各责任科室分别确定一名信息公开联络员,按公开时限制作公开材料,经科室负责人、信息中心主任、局领导分别审查后予以公开。

(二)明确工作责任。为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年初召开了工作会议,对具体工作进行了部署。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信息科牵头,并设专人负责,各科室负责提供相关政府信息,由信息科负责汇总,经主管局长审查通过后,通过珲春市政府网站公开。

(三)认真抓好落实

根据2017年珲春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要求,我局主要任务是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我局全面落实环境保护信息“五公开”工作机制,将“五公开”融入办文办会程序,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及时向珲春示范区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传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法律法规、政务信息等,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按照省、州环保部门有关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重点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总量控制、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污染源环境监管等信息及时上传到珲春示范区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将珲春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全年共发布信息551条,主动公开环境执法、环评审批、环保资金管理、项目审批、污染减排等重点环境信息,进一步增强了环境监管和信息公开力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未接到公开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开展主动性有待加强;二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制度不够健全;三是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力度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措施,细化责任、丰富内容、拓宽渠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7年本部门共答复3件人大代表建议及2件政协提案,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全部进行公开。

今后我局将加强对信息联络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开阔工作人员视野,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通过增加公开栏等形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丰富形式,创新手段;明确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更新工作, 坚持第一时间信息公开。同时,积极做好珲春环保门户网站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加强督查和指导,更好地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

 

 

 

珲春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