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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珲春市气象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12-18    点击数:

    2011年,珲春市气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立足气象管理职能,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完善信息发布工作协调机制,以公开促效率,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珲春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一、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

     根据我局制定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信息公开备案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较为规范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流程,在实际工作中逐步调整规范,力争做好用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

     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促。对于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专人全程跟踪,把好审核关,认真及时办理每一份申请,确保每一位申请人都能按期收到准确答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三、加大政府门户网站报送力度,及时更新政务信息网站信息

    我局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及时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件。

  1、公开了领导、办事人员的身份、职务、职责范围

  2、公开了行政审批流程、所需资料、承诺办法期限。

  3、公开了相关法律法规。

  4、设立投诉电话、投诉箱,接受人民群众来电,来信举报,接受群众监督,依法办事、秉公执法、文明执法。

  5、公开了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制度。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珲春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还存在着信息内容公开不够全面、及时,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对此,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特别是要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积累经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