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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珲春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30    点击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以及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5年,在市政府办的指导下,我局继续贯彻依法公开、注重实效、监督有力三个原则,积极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有关人员兼职负责办理日常工作,对政务情况主动公开,确保应该公开的税务信息能够及时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全年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规范、公开主动、及时准确。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一调整领导机构。2015年,我局调整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副局长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有关同志具体负责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发布。同时,责任到各部门,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强化制度建设。我局先后制定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应配套措施和建立相关规章制度,使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趋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保证安全保密并有效运行。

(二)依法公开,落实到位。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市里举办的会议、培训等,及时稳妥做好各类信息汇总报送工作。二是健全完善公开程序。坚持把群众最关心关注的民生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和保密性的审核发布制度,在审核后第一时间上网发布。2015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泄密事件。三是开展公开咨询工作。对照《条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针对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疑问,及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工作。四是及时准确公开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公开规范性和及时性的督查,办公室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内容完整、规范、无差错。

(三)强化监督,操作规范。强化督查制度。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二是完善通报制度。我局的重大决策,总是在第一时间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开,如全年税务指标计划,每季税收任务完成情况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2015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8条;除了珲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我局还通过12366网站,电视、报纸等方式,对公众比较关心的重点热点内容进行了公开。

(二)公开的内容

在主动公开信息中,涉及政策法规的信息24条;涉及各类规划、计划及其完成情况的信息90条;涉及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的信息3条;其他信息3条。

(三)公开的形式

珲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11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五、政府公开的收费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工作现状与市政府有关要求及公众期望相比,仍存在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公众对税务工作的认知度还不高;三是主动公开信息的深度广度有待提高。

2016年,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着重加强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拓渠道,强宣传。通过媒体报刊、新闻网站、政府门户网站等方式,加大对我市地税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公众认识地税、关心地税、支持地税,进一步提高公众对地税工作的认同感。二是挖深度,延广度。围绕政府工作中心及公众关心的重点、热点,进一步丰富公开目录,深化公开内容,为公众提供更加全面、便捷的公开服务。三是补缺漏,提水平。进一步规范、细化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接受公众、社会媒体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加强和改进薄弱环节,提升工作实效。

 

                                                                              珲春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