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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珲春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30    点击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以及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6年,我局坚决贯彻依法公开、注重实效、监督有力三个原则,积极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局领导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办公室有关人员兼职负责办理日常工作,对政务情况主动公开,确保应该公开的税务信息能够及时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全年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规范、公开主动、及时准确。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制。是完善领导机构。2016年,我局调整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有关同志具体负责维护本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发布。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我局先后制定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应配套措施和建立相关规章制度,使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趋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保证安全保密并有效运行。

(二)依法公开,落实到位。一是健全完善公开程序。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密切的民生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和保密性的审核发布制度,在审核后第一时间上网发布。2016年,我局未出现政府信息泄密事件。二是开展公开咨询工作。对照《条例》,针对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疑问,及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工作。三是及时准确公开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公开规范性和及时性的督查,办公室严格把关,确保动态政府信息5个工作日内发布,其他政府信息20个工作日内发布。

(三)强化监督,操作规范。一是建立检查制度。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二是完善通报制度。将重大决策在第一时间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开,如全年税务指标计划,每季税收任务完成情况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2016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信息230余条。

(二)公开的内容

主动公开政策法规,各类规划、计划及其完成情况,机构调整及其他信息等内容。

(三)公开的形式

我局通过珲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网站、电视、报纸等方式,对公众比较关心的重点热点内容进行了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五、政府公开的收费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三是主动公开信息的深度广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7年,我局将着重加强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拓宽宣传渠道。通过媒体报刊、新闻网站、政府门户网站等方式,加大对政策宣传力度,让纳税人及时知晓税收政策,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二是拓展宣传深度。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公众关心的重点、热点,进一步丰富公开目录,深化公开内容,为公众提供更加全面、便捷的公开服务。三是提升宣传质效。进一步规范、细化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接受公众、社会媒体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加强和改进薄弱环节,提升工作实效。

                                                                            珲春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