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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新安街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3-07    点击数:

2011年,新安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的领导下,以全面公开、及时公开、准确公开为原则,对涉及街道机构职能、政策法规、重大政务及社会管理、行政权力和政务动态等内容采取网上公开与公开专栏公开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我街工作的透明度,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力争为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服务,现就我街道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新安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参加培训1次。截止2011年底,我街道街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有效地保证了街区百姓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政府信息公开数量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新安街道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条,其中网上公开信息13条,占街务信息公开的24.5%;街道本级公开政府信息53条,占100%。

三、公开的内容

在全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从业务角度划分,政策法规类信息公开16条,占街务信息公开的30.2%;其他信息类37条,占69.8%。从与群众关系的角度划分,涉及规范性文件的公开信息14条,占街务信息公开的26.4%;涉及与公众密切相关重大事项的公开信息19条,占街务信息公开的35.8%;涉及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的信息4条,占街务信息公开的7.5%;涉及机构职能调整和人员变动的信息16条,占街务信息公开的30.3%。

四、公开的形式

1.网上公开。在珲春市政府网的政务公开栏公开信息13条,占街务信息公开的24.5%。采取街道、社区政务公开专栏公开街务信息40条,占街务信息公开的75.5%。新安街道网站正在建设中,建成后,街道机构职能、工作动态等街务信息都将通过网站及时向百姓公开,对促进政务公开,改进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打造诚信新安都具有重要意义。

五、公开的及时性

新安街道2011年网上公开信息13条,从生成文件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公开信息13条,占网上公开信息100%;通过街道、社区政务公开专栏公开信息40条,从文件生成到专栏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公开信息40条,占专栏公开信息100%。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百姓无法及时行使监督权;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是机构职能重叠,重复公开信息较多;四是网上信息公开在街务信息公开中所占比例偏低;五是街务信息公开受惠面小,无法全面满足百姓的知情权。

(二)改进措施

1、规范工作流程

新安街道坚持以“全面公开、及时公开、准确公开”的原则,对应公开的街务信息及时公布,定期维护,确保街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监督。

2、保证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街区政务公开专栏信息进行统一管理,保证街务信息及时、全面公开。同时,加强街道网站建设,努力推进信息公开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