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珲春市春化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吉林省珲春市春化镇;邮编:133000;电话:0433-7813401;传真:0433-7813401)。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6年,珲春市春化镇人民政府在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围绕“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深入贯彻实施《条例》为基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规范促落实,以服务求实效,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坚持全面协调发展,不断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村务公开工作,为推动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科学发展,开创新局面,促进社会和谐提供重要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政领导及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办,党办指定专人担任政务公开联络员和政务服务联络员,负责具体信息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一是健全工作机制。重点推进财政经费、城镇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等领域的公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固化为文件办理过程的必要环节,积极构建互动式政务公开平台,为群众提供更为快捷方便的服务。二是深化审批改革。不断优化审批环节,逐步扩大网上审批、查询、办证等服务范围,促进授权到位,办结时限不断缩减。
(三)提高公开水平。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精确规划、标准建设,及时准确公布相关政府信息,通过春化镇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公告及信息,定期更新工作动态和便民信息,公开机构职责、机构设置和领导成员信息,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有利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健全文化信息公开机制,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坚持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公示原则,确保选项立项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开的内容。2016年主动公开工作信息共14条。
公开的形式。一是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不断加大信息发布力度。以春化镇人民政府网站为主体,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效能。发布我镇政务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内容,不断增强我镇系统政务公开透明度。二是利用政府及社区、各村政务宣传栏及时向群众公布按要求应公开的内容,要求每季度定期公开。公开内容随工作任务、工作重点的完成和社会热点的转移,不定期更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年我镇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我镇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收费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网站信息发布不及时。因工作量较大,有时会出现信息发布时间延迟、年底突击等现象。二是网站互动性不强。信息发布多数情况下只是政府单方面发布,和群众的互动性不强,不能很好的收集群众对工作动态、政策实行等工作的反馈情况。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信息公开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二是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工作一线,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基层的需求、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政务公开工作的薄弱环节及问题症结,摸清政务公开工作的真实情况,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加大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力度,保证制定的对策措施更加切实可行,工作安排更加符合实际。三是探索反馈机制。为切实达到服务群众目的,可探索开通评论、留言等互动渠道,鼓励群众提出符合实际的、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针对问题逐步进行解决,变单向发布为双向互动,发挥网络范围广、速度快的优势,从而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