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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三家子满族乡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7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珲春市三家子满族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珲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询。珲春市三家子满族乡人民政府联系方式:电话:0433-7822204;传真:0433-7823733;电子信箱:sjzxdw@163.com;地址: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三家子满族乡立新村。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乡把这项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建立长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与建设服务政府和诚信政府的现代行政管理理念相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根据《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与电子政务建设相结合,切实推进了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此项工作报告如下:

(一)组织推动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进一步推进工作,由乡长担任我乡“第一新闻发言人”,及时掌握人民群众所思所愿,把握公众关切,做好重大舆情会商,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等方面的舆情信息。我乡党政领导班子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亲自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信息。每个政府信息发布时,由乡党政主要领导审批,明确该信息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还是“不予公开”,对不予公开地说明具体理由。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我乡将公开透明作为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以外及时公开,以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积极推进社会广泛关注、关系民生的建议和提案,公开答复全文。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随机抽查信息公开机制。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时公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结果等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透明度,我乡严格落实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公共文化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及时订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了申请公开流程情况、注意事项等,安排专人负责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立案、转办、答复和归档工作。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积极落实信息公开办法。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我乡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平台和移动客户端做好政府重要政策宣传解读和回应关切工作,切实发挥“定向定调”作用。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受渠道,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联系人档案,落实受理人员责任,进一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及时在政府网站和依申请公开平台公开答复文书格式规范。加强与信访、法院等部门和单位的协调联动,畅通内部工作流转与衔接,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以制度安排将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对照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健全依申请公开协商工作机制,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复杂疑难问题进行研究,确保答复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将标准化建设工作和活动开展情况作为政务服务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采用多种方式,开展集中宣传和培训,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推进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宋体加粗小四)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一是乡镇人员配备少,一人承担多项工作情况屡见不鲜,不能做到全身心投入到政务公开工作,在后台维护和条目数理方面进展稍缓。今后将会积极参与培训,提升业务能力,高效率完成工作。二是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力度不强,即使进行了机关干部关于《条例》的培训,但按时提交公开内容的意识没有养成,在定期上传政府信息上有些阻碍。之后将继续加强对于各业务科室对于《条例》的解读培训,逐步形成按时准时提交上传政府信息的工作习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