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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珲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1-16    点击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基本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该项工作纳入全年目标任务,强化督促检查,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强化日常管理,加强网站建设和微信公众平台建设,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的信息,妥善答复和处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使信息公开真正成为我局自觉推行的行政行为。

认真组织本部门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掌握其内容,更好的做好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参加系统内上级部门及市政务信息办公室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

严把信息安全关。按照“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制定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分管局领导、处室负责人审核程序,形成了“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原则,对需公开内容进行审核后公开,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运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与数量

主动公开政策法规类信息1条;部门规章制度类信息1条;各类规划、计划及其完成情况的信息5条;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食药安全监管信息、产品质量监管类信息30余条;其他信息30余条。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条。

(二)公开的形式

1.网上公开发布政府信息300余条(含局外网、市局微信公众平台)。

2.设立宣传活动展台10余次,悬挂宣传标语30余条、发放各类宣传单10000余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金额。

六、下一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一)强化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坚持政务公开与各项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并落实专人负责。坚持舆论宣传不放松,进一步增强全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

(二)丰富载体,提升政务公开服务质量。积极参与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行网上信息、网上查阅、网上调查等互动。

(三)加大宣传,抓好政务公开培训和学习工作。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培训工作,提高政务公开认识水平,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珲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16日